據《南方都市報》報導,一對夫妻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,兩人暫時分房,但某日丈夫突然獸性大發,妻子不願意卻遭性侵得逞,妻子憤而告上法庭,法院認為兩人雖然即將離婚,但手續未完成還處於婚姻狀態,因此判定丈夫強姦罪名不成立。
五年前李某和妻子張某登記結婚,並產下一女,但去年初因家庭糾紛兩人爭吵不斷,去年3月起開始分房,結果分房才一個月,妻子外出幾天沒有回家,丈夫李某懷疑妻子張某外面有男人,於是李某要求與妻發生關係,但妻不願意,兩人大吵之後,李某把妻子強壓在床上霸王硬上弓。
事發之後,李某稱自己很後悔,而張某則向法院提出告訴,法院判決兩人雖然婚姻不穩定,但仍處於合法的婚姻關係,法院並稱在婚姻期間,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份,因為兩人尚未離婚,因此不能認定李某為強姦罪,也駁回張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。
